2025《租賃條例》修法三大方向解析

為何修法?租屋的現況與巨變的風向

幫您點出目前租屋市場的兩大核心問題:

  1. 租約不穩定: 租客面臨頻繁被要求搬遷或無預警漲租的困境。
  2. 政策黑洞: 房東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讓政府美意落空。

內政部修法如何能解決這些問題?修法目標是建立「租客安心住、房東放心租」的雙贏環境,但實際操作真能雙贏嗎?

解讀三大修法核心方向,並提供房東、房客雙方的實用建議與潛在採坑點,助您走在法規變動的最前線。

新制如何影響你我的租賃關係?

房東收回自用的「一年限制」與代價計算

  • 人物設定: 房東張姐(想收回房子給剛回國的女兒住),房客小李(已租滿2年)。
  • 舊制做法(灰色地帶): 張姐口頭說要自用,小李搬家後,張姐3個月後看到租金漲了5000元,偷偷租給了別人。小李即使知道也難以舉證求償。
  • 新制結果(有罰則): 張姐依規定提前6個月通知小李自用。小李搬走後,張姐的物件1年內被「標記」。張姐若違規在6個月後就出租給新人,一旦被小李檢舉查證屬實,張姐必須補償小李3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代價。
  • 白話說明: 房東收回自用,必須是「真自用」。新法大幅提高了房東「假自用、真漲租」的機會成本。

情境二:租霸欠租與房東的「加速下車」權利

  • 人物設定: 房東陳哥(被欠租2個月),房客大哥(故意拖延、搞破壞)。
  • 舊制做法(冗長訴訟): 陳哥需要發存證信函、上法院提訴訟,經過漫長的審理期,花費大量的律師費,才能請求強制執行,耗時數月到一年,損失慘重。
  • 新制結果(強化執行力): 陳哥若與大惡簽訂「經公證」的租賃契約,當大惡欠租達2個月,陳哥可不經過冗長的訴訟,直接拿公證契約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快速請警方或法院人員協助大惡「下車」。
  • 白話說明: 房東現在有了「對付租霸的法律加速器」。公證契約從過去的「可有可無」,升級為「必須要有的法律武器」。

內政部修法三大核心方向解析:新制下的權利與義務

此部分作為文章的知識基礎,必須清楚列出政策細節,並強調其對雙方的影響。

核心一: 保障最低 3 年租期(優先續租權)

  • 修法內容: 租客享有優先續租權,租期屆滿,除非有《租賃條例》法定的特定事由,否則房東不得拒絕續約,形同保障租客最短3年的穩定租期。
  • 房東限制細節: 房東若以「自用」為由欲收回房屋:
    • 通知義務: 需提前 6 個月書面通知租客。
    • 限制規定: 收回後 1 年內不得再將房屋出租或供他人居住。
    • 違規成本(採坑點): 房東若違反1年內不得再出租的限制,需補償租客3個月租金。
  • 房客優勢: 大幅增加居住穩定性,降低搬家成本與時間。

核心二: 限制續約租金漲幅上限

  • 修法內容: 房東續約時雖可調整租金,但漲幅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房租指數年增率」。
  • 操作義務: 房東須於租期屆滿前6個月通知租客調漲租金,未通知視同未調漲。
  • 房客保障: 租金漲幅有了明確上限,避免房東藉由漲租變相逼退房客。
  • 房東影響: 租金收益的增長速度將被「總體經濟數據」鎖定,缺乏彈性。

核心三:強化雙方權益保障(雙向設計)

  • 保障房客(政策透明化): 房東不得以任何形式(例如:契約條款)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申報租金扣除額等。
    • 違者罰則: 違規條款無效,且房東將面臨罰鍰
  • 兼顧房東(租霸下車條款): 增訂房東的「提前終止租約權」,針對以下行為,房東得提前終止租約:
    • 惡意欠租達到2個月以上。
    • 房客在屋內從事非法活動(如販毒、賭博)。
    • 房客行為嚴重妨礙鄰里安寧或公共安全。
  • 法律工具強化: 強化公證契約在強制執行上的效力,若房客有欠租等行為,房東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節省訴訟時間

雙方視角分析:新制下的優勢與潛在採坑點

這部分是知識型報導的精華,必須分別從房東和房客的角度,分析修法的實質利弊。

房東的優勢與兩大採坑警示 (採坑與建議)

房東優勢潛在風險與採坑點實用建議
明確的下車機制採坑一:自用收回的「一年限制」若有自用計畫,應提前半年通知,並確保1年內不會改變主意再次出租,否則將支付高額補償。
提高物件價值採坑二:漲幅鎖定與通膨風險租金漲幅與房租指數綁定,若房租指數增長緩慢,可能趕不上實際的維護成本增長(如修繕費)。
租客品質提升契約規範模糊初期契約必須精準納入租霸條款細節,例如:超過幾次噪音、幾次違規吸菸即視為「妨礙安寧」。
公證契約效力提升拒絕補貼的罰鍰風險絕對禁止在契約中限制房客遷戶籍或申請租金補貼,否則違規處罰鍰。
長租客降低空置率

房客的優勢與兩大潛在陷阱 (採坑與建議)

房客優勢潛在風險與採坑點實用建議
居住穩定性大增採坑一:對「自用收回」的認知不足房東若以自用收回,雖有 1年不得再出租的限制,但房客仍需搬離。需提前規劃備用租屋方案。
租金漲幅可預期採坑二:租霸條款可能被「擴大解釋」房東可能將輕微的鄰里摩擦或小過失擴大解釋為「妨礙安寧」,作為提前解約的理由。
補貼權利受保障確保證據留存所有通知(續約、漲租、解約)一律要求書面或電子郵件,作為未來法庭上的證據。
終止事由明確長期綁定風險租約一旦簽訂,房客想提前解約仍須依約定賠償。穩定租期是一把雙面刃。

房東、租客雙贏的《新租賃條例》活用策略

專業的房東和房客不會等到爭議發生才看條例,而是將條例精神融入日常管理。

房東的「長租客篩選」與「合規定價」策略

  • 篩選策略:3年租期對房東的影響極大,因此篩選優質租客的標準必須提高。透過嚴格的信用紀錄和背景審查,確保租客在3年內能穩定、合規地履行契約。
  • 定價策略: 由於租金漲幅被鎖定,房東應在首次簽約時就將合理的維護、折舊、稅金等成本充分計入,設定一個較合理的起始租金,避免未來因漲幅上限而導致收益率被稀釋。

房客的「權益捍衛」與「長期規劃」思維

  • 權益捍衛: 清楚了解「不得限制補貼」條款,若房東在契約中限制,直接主張該條款無效並可檢舉。
  • 長期規劃:3年穩定租期,房客可以更放心地進行居住環境的佈置和規劃,甚至可以考慮與房東協商輕微的裝修,以提升長期居住品質。

法規是工具,共好是目的

2025年《租賃條例》修法精神,是將租賃關係從「買賣關係」提升到「長期居住保障」的高度。它不是只保護房客,而是提供房東一個更高效、更有法律保障的「租霸下車」機制。

對於房東而言,法規不是限制,而是篩選優質租客、優化管理效率的工具。對於房客而言,法規是保障安穩生活的基石。

立即審視您現有的租賃契約範本或正在洽談的租約。確保所有條款都已符合《租賃條例》的新規定,將風險降到最低,才能真正實現穩定共好的租賃關係。

徐瑞祺

徐瑞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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